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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

时间:2019-03-19 09:12:53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教育部于 2018 年启动了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的创建工作,我省有郑州大学皮影、河南大学豫剧两个项目入选第一批传承基地。为提高我省高校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传承和发展水平, 培育全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普通高校开展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工作,支持高校围绕民族民间艺术、手工技艺、体育等传统文化项目建设传承基地。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育人优势,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进一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促进传承和发展,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二、建设目标

  探索构建具有高校特色和地方特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 承发展体系,在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效。计划至 2021 年面向全省高校分三批建设 30 个左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育人导向,突出价值引领。遵循高等教育规律, 彰显美育、体育特点和校园特色,以文化人,以美育人,以体育人。面向全体学生普及与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学生自觉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树立健康向上的审美观和正确的价值观,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

  (二)坚持特色发展,加强内涵建设。立足地域传统文化, 发挥高校资源优势,传承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传统工艺和民族传统体育,形成特色传承项目品牌。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以及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有机互动和相互支撑,提高传承基地建设水平。

  (三)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协调发展。坚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扬弃继承,在传承普及的内容、载体、形式、手段上作符合时代特征的创新与发展,推动中华民族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四)坚持协作联动,促进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基地的平台和纽带作用,创新建设方式和管理模式,探索政府、学校、社会共建共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长效机制,充分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拥有更多的传承载体、传播渠道和传习人群。

  四、建设任务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内容包括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等六个方面。

  (一)课程建设。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纳入高校公共艺术和公共体育课程体系,通过客座教授或购买服务等形式,组织各地民族民间艺术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传承人面向非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开设选修课并实行学分化管理,每个传承基地应该有若干门面向全校学生的选修课程,每门课程设置 36 个学时,2 个学分。

  (二)社团建设。面向全校学生,在二级院系的平台上成立规模和形式灵活多样的传承项目传习所(学生兴趣小组),在此基础上建设 2—3 个校级的传承项目学生艺术/体育社团,包括传承项目大学生艺术/体育社团、传承志愿者联盟、艺术/体育爱好者俱乐部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加强对传承项目的推介和传播,推进校园文化创新建设。

  (三)工作坊建设。整合学校和社会资源,配备优质师资以及充足的器材、设施设备和场地,建设 1 个以传承项目为主打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践工作坊,组织开展有关传承项目的系列主题活动和现场实践体验活动。

  (四)科学研究。依托学校现有相应研究机构或创建专门研究中心,加强以传承项目为重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 厘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价值与内涵,探索新时代背景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理念与路径。

  (五)辐射带动。利用基地建设丰富的师资与课程资源,辐射带动当地 3 所左右的中小学校和 1 个社区,开展基于传承项目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活动,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

  (六)展示交流。结合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活动,展现传承项目的建设成果。加强高校校际间、高校与中小学、高校与社会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经验与成果交流,创新交流方式,丰富活动内容, 共享建设成果。

  五、申报条件和遴选程序

  (一)申报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具备相关传承项目建设工作基础的高等学校均可申报。申报的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美育、体育工作,领导班子对基地建设工作认识到位、规划清晰、保障有力。

  2.有校级领导分管,有相关机构牵头,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建设、实践活动开展、科学研究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形成了代表性的成果,在全国特别是在全省有一定地位和影响力。

  3.有相关学科和领域的牵头人和知名学者,能够建立稳定的、结构合理的传承项目专兼职教师队伍。

  4.具有充足的开展传承项目教学和实践活动的器材设备、场地设施条件,能够提供传承项目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经费和条件保障。

  (二)遴选程序

  2019 年计划遴选产生 10 个左右的传承基地。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高校提出申请,每所学校申报项目不超过 1 个。申报高校填写《河南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书》,需加盖学校公章)提交至省教育厅。

  2.遴选认定。我厅在各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遴选, 提出拟入选名单,经综合研究后确定最终名单。经公示后,认定并公布传承基地名单。

  (三)申报方式与时间

  2019 年 6 月 15 日以前,各高校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ngcyssjxy@163.com ;将《申报书》(加盖公章)纸质材料寄至: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祥和路 1 号河南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张建农(收); 邮编:451191,联系电话: 0371-62503826 。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电话:0371-69691751

  六、其他

  入选的传承基地要做好项目的传承、发展和管理,每年按要求上报年度工作报告。同时,将从省级基地中推荐优秀项目参评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创建工作。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